傷風感冒沖劑
-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Z35020024
- 產品類別:
中藥
- 規格:
每袋裝15g
- 生產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科技園十區
- 批準日期:
2015-06-09
- 藥品本位碼:
86904834000420
國藥準字Z35020024
中藥
每袋裝15g
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科技園十區
2015-06-09
86904834000420
處方藥
非醫保
否
18個月
國產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遵醫囑。
老人應在專業醫師指導下使用。
1.與其他解熱鎮痛藥同用,可增加腎毒性的危險。
2.本品不宜與氯霉素﹑巴比妥類(如苯巴比妥)等并用。
3.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如服用過量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
未進行該項研究且暫無可靠文獻參考。
未進行該項研究且暫無可靠文獻參考。
本品適用于緩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頭痛、四肢酸痛、打噴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癥狀。
有時有輕度頭暈﹑乏力﹑惡心﹑上腹不適﹑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復。
感冒,流行性感冒,發熱,頭痛,四肢酸痛,打噴嚏,流鼻涕
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
1.用藥3-7天,癥狀未緩解,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2.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
3.不能同時服用與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藥。
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5.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7.服藥期間不得駕駛機﹑車﹑船﹑從事高空作業﹑機械作業及操作精密儀器。
8.如服用過量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
9.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0.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12.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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