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酚偽麻片(Ⅱ)
- 英文名稱:
Paracetamol and Pseudoephedrine Hydrochloride Tablets(Ⅱ)
-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0980256
- 產品類別:
化學藥品
- 規格:
復方(對乙酰氨基酚0.325g,鹽酸偽麻黃堿30mg)
- 生產地址:
山西省大同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第一醫藥園區
- 批準日期:
2015-08-31
- 藥品本位碼:
86902927000173
Paracetamol and Pseudoephedrine Hydrochloride Tablets(Ⅱ)
國藥準字H10980256
化學藥品
復方(對乙酰氨基酚0.325g,鹽酸偽麻黃堿30mg)
山西省大同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第一醫藥園區
2015-08-31
86902927000173
處方藥
非醫保
否
24個月
國產
孕婦、哺乳期婦女服用前應咨詢醫生。
12歲以下兒童不宜服用。
老年患者不宜服用。
1.與其他解熱鎮痛藥并用,有增加腎毒性的危險。
2.本品不宜與氯霉素、巴比妥類(如苯巴比妥)、解痙藥(如顛茄)、酚妥拉明、洋地黃苷類并用。
3.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對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從而產生解熱和鎮痛作用;鹽酸偽麻黃堿為擬腎上腺素藥,具有收縮上呼吸道毛細血管的作用,可消除其黏膜腫脹,減輕鼻塞及流涕。二者并用,發揮解熱鎮痛及緩解感冒時鼻塞流涕等癥狀。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頭痛或四肢酸痛、鼻塞、流鼻涕、打噴嚏、咽痛等癥狀。
有時有輕度頭暈、乏力、惡心、上腹不適、口干、食欲缺乏、失眠、心悸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復。
流行性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頭痛,感冒
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
1.用藥3-7天,癥狀未緩解,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2.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
3.不能同時服用與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藥。
4.心臟病、高血壓、甲狀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青光眼、肺氣腫等肺部疾病引起的呼吸困難等患者以及老年人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5.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6.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
7.運動員慎用。
8.如服用過量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
9.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10.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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