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丹草顆粒
-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Z53021634
- 產品類別:
中藥
- 規格:
每袋裝3克
- 生產地址:
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開發區紫溪大道
- 批準日期:
2015-06-25
- 藥品本位碼:
86905677000080
國藥準字Z53021634
中藥
每袋裝3克
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開發區紫溪大道
2015-06-25
86905677000080
盤龍云海
OTC甲類
非醫保
否
24個月。
國產
孕婦慎用。
兒童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尚不明確。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藥理作用:抗病毒、抗菌作用:體外實驗本品對流感病毒FM1和常見的呼吸道感染菌株,包括金黃色葡萄球菌,乙型鏈球菌,甲型鏈球菌有抑制作用。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清熱疏風,解毒利咽,止咳祛痰。用于風熱邪毒,咽喉腫痛及肺熱咳嗽;急性咽炎、扁桃體炎、上呼吸道感染見上述證候者。
尚不明確。
風熱邪毒,急性咽炎,扁桃體炎,上呼吸道感染,扁桃體炎
糖尿病患者禁服。
1.忌煙酒、辛辣、魚腥食物。
2.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溫補性中藥。
3.孕婦慎用,兒童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4.屬風寒感冒咽痛者,癥見惡寒發熱、無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5.扁桃體有化膿及全身高熱者應去醫院就診。
6.服藥3天癥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
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0.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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