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清熱口服液
-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Z11020358
- 產品類別:
中藥
- 規格:
每支裝10ml
- 生產地址:
北京市豐臺區南三環中路20號
- 批準日期:
2015-04-02
- 藥品本位碼:
86900169002115
國藥準字Z11020358
中藥
每支裝10ml
北京市豐臺區南三環中路20號
2015-04-02
86900169002115
同仁堂
處方藥
非醫保
否
36個月。
國產
孕婦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1.小兒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2.兒童必須在成人的監護下使用。
年老體虛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1.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藥。
2.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尚不明確。
1.銀花性味甘寒,功專清熱解毒,且有輕宣疏散之效;
2.石膏、黃芩、大黃、板藍根、羚羊角均可清熱瀉火解毒;
3.大黃并具攻積瀉下之功,使熱有出路;
4.蟬蛻疏散風熱;
5.滑石、廣藿香化濕解暑;
6.赤芍清血分之熱。
全方共奏清熱解毒之功。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清熱解毒,解肌退熱。用于內蘊伏熱,外感時邪引起的高熱不退,煩燥不安,咽喉腫痛,大便秘結等癥。
尚不明確。
內蘊伏熱,外感時邪,便秘,小兒發燒,風熱感冒,小兒發燒
藥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服用。
1.風寒感冒者不適用,其表現為惡寒重,發熱輕,無汗,頭痛,鼻塞,流清涕,喉癢咳嗽。
2.高血壓、心臟病、肝病、腎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3.糖尿病患者慎用。
4.服藥3天后或服藥期間癥狀無改善,或癥狀加重,或出現新的嚴重癥狀如胸悶、心悸等應立即停藥,并去醫院就診。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兒、孕婦、年老體虛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6.本品在貯藏期間有少量輕搖易散的沉淀。
7.藥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服用。
8.兒童必須在成人的監護下使用。
9.請將此藥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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